文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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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

支持范围涉及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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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优惠

 

(一)文创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二)采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采取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单个项目市级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市区合计不超过6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50%;产业研究类项目为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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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本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范围。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注册登记,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研发、生产、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建项目,起始不早于前一年1月1日,并能于后一年10月31日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五)产业研究类项目应在当年6月3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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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一)每年的1月-2月进行申报

(三)按照当年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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